7月6日,工人將杰邦控股位于杭州辦公樓中的辦公用品搬出。
經過4個多月偵查,杭州警方近日破獲一起涉案金額巨大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。饒某等人以浙江杰邦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多家關聯(lián)企業(yè)為平臺,以承諾支付高額利息為誘餌,向社會不特定人員借款或者變相借款。目前,已查證的涉案總金額約2.6億元,報案人達120余名。饒某等4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刑拘。新華社發(fā)(龍巍 攝)
杭州破獲一起涉案金額近2.6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
7月5日,記者從杭州警方獲悉,一起涉案金額巨大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于近日破獲。目前,主要犯罪嫌疑人饒某某等4人已經檢察機關批準逮捕。已查證的涉案金額近2.6億,報案人有120余人,且大多數(shù)受害者都為中老年人。
杭州經偵支隊辦案民警介紹說,饒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手段主要有三種:直接借款、借他人房產向銀行抵押貸款、以房產理財為名將他人房屋抵押給借款人。
聲稱可支付1分至5分的利息
一種是直接借款。從2009年下半年至2011年9月間,饒某某等人以浙江杰邦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多家關聯(lián)公司經營、投資需要資金為由,向公眾大肆直接或間接借款。饒某某等人聲稱可以支付1分至5分不等的高額利息。
這期間有61人直接或間接借款給了饒某某,合計借款金額14610萬元。
借他人房產向銀行抵押貸款
而第二種手段:饒某某借用他人的房產向銀行抵押貸款或者辦理委托貸款。
當時,饒某某以杰邦公司及其關聯(lián)企業(yè)杭州杰旭物資有限公司、浙江杰邦進出口有限公司、杭州普天煤炭有限公司的名義向杭州三家銀行貸款,但這一過程中銀行提出了貸款需有抵押物。
饒某某由于手頭沒有抵押物,便對外宣稱,杰邦公司要在下沙購置土地,投資建德千島湖假日大酒店需要資金,如果有人愿意將房屋委托其作為銀行的抵押物,他就每月支付給房主抵押金額的1%至2%作為利息。
經人介紹后,徐某某、孫某某等7人將自有房產提供給杰邦公司作為向銀行貸款的抵押物。他們與饒某某簽訂了委托書并辦理公證,全權委托杰邦公司處理其房產,并在銀行貸款抵押合同上進行確認。
而杰邦公司則憑委托書、公證書、房屋產權三證、銀行貸款抵押合同前往房屋產權交易中心辦理相關手續(xù),將貸款銀行作為他項權利人在房屋產權證上予以記錄,這其中涉及貸款金額3787.5萬元。
以房產理財為名將他人房屋抵押給借款人
饒某某還以房產理財為名對外承諾,只要將房屋交由其處理,杰邦公司就每月支付給房屋所有權人抵押擔保金額的1%作為利息。
一些不知其中利害關系的房主便與饒某某簽訂了委托書并公證。這些房子,又成了饒某某向他人借款的抵押物。
警方查明,以此種方式將房產進行抵押的房主有35名,涉及金額4635.95萬元。
大批房主接到法院的傳票
饒某某雖然稱能支付給借款人或房屋抵押人利息,但幾個月后便資不抵債,根本無法償還巨額的利息。
到今年2月22日,大批房屋所有權人都接到了法院的傳票。銀行(或其他出借人)上法院起訴,執(zhí)行其房產。房主陸續(xù)前往杭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,控告饒某某等人。而此時饒某某等人已無法聯(lián)系,公司也已人去樓空。
杭州經偵支隊在立案后一天,就將主要犯罪嫌疑人饒某某、杜某某、陳某某等3人抓獲歸案。
民警也想借此案提醒大家,個人將房產抵押向銀行貸款,再將貸款出借給他人賺取利差,這也是違法所得,一旦達到五萬元以上就將涉嫌高利轉貸罪,杭州已有這方面的判例。
浙江杰邦騙了大伯大媽2.6億,是百位老人一輩子積蓄。(新華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