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日報網7月1日綜合(涂恬)在持續(xù)數月的僵局后,希臘與國際債權人的對峙終于走到了“劍拔弩張”的最后關頭。據美國《華爾街日報》7月1日報道,本周二(6月30日)當天,由于未能在截止日期前償還17億美元的貸款,希臘已經正式成為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(IMF)成立70年來首個違約的發(fā)達經濟體。
《華爾街日報》援引IMF發(fā)言人Gerry Rice的聲明稱,希臘政府未能在截止日前償還17億美元的欠款。該國違約債務正值希臘反緊縮政府和其債權人處于對峙局面之際,這種情況已將其推向金融崩潰和潛在退出歐元區(qū)的邊緣。
Rice還表示,IMF已通知其執(zhí)行董事會希臘正式處于違約狀態(tài),在還清欠款后才能再次獲得IMF的資金。而針對希臘所提的延長原定還款期限的請求,目前IMF董事會方面還未得出最終結論,但由于此前IMF已經表明,自1982年以來該機構就不曾同意過此類延期,因此不少評論人士均認為,希臘所求的“寬限”最終極有可能不了了之。
資料顯示,身負為財政吃緊的成員國們“扶危濟困”重任的IMF,歷史上也曾多次遭遇過援助對象由于戰(zhàn)爭、經濟危機等原因,被迫“欠債不還”的情況。此前,英國《衛(wèi)報》就曾專門刊登過一篇文章,對這部分國家進行過梳理。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,過去曾像希臘一樣欠了IMF錢不還的還有誰吧。
附表:
(制表人:涂恬 數據來源:英國《衛(wèi)報》2015年6月5日報道)
備注:一般IMF將拖欠所貸款項超過6個月期限視為逾期不還,若未能在到期前達成協(xié)議,則視為違約。
希臘“不還錢”的后果究竟是什么?
仔細分析一下上面的表單我們可以發(fā)現,大多數拖欠過IMF救助款的國家/經濟體,在欠款的時期均遭遇了地區(qū)性戰(zhàn)爭與內亂。此外,比拖欠IMF救助款名單更長的,則是曾經發(fā)生主權債務危機的國家與經濟體,它們都曾在一段時期內遭遇過嚴重的財政危機,最終導致無法兌現接受援助時許下的承諾。
相比它們,首個欠款不還的發(fā)達國家希臘的狀況無疑要好太多,不過,由于始終是欠錢不還,希臘這次的決定又究竟會引發(fā)什么后果呢?
一個直接的后果就是被撤銷IMF成員國資格。有關報道顯示,如果希臘政府在兩年后仍未能償還貸款,被撤銷IMF成員國資格或許就會成為對其最直接的懲罰。
此外,希臘的違約也極有可能引發(fā)一場惡性循環(huán),這是因為此次違約極有可能會激活歐元區(qū)政府所持希臘國債的某些條款,即賦予債權人權利(但并非義務),可以選擇提高其所持國債的優(yōu)先度。此舉本質上來講會逼迫希臘不得不令其他債務也發(fā)生違約。既然不能償還負債、或是支付國內的欠款,希臘的經濟和金融體系就會崩潰。
而希臘的違約對于目前風雨飄搖的歐元區(qū)來說,同樣也會是一次重大打擊。由于希臘國內即將就是否接受國際債權人提出的要求,從而實施嚴格的經濟改革和預算削減措施進行公投。此次公投的結果也被許多人視為希臘選民就是否留在歐元區(qū)做出最后決定,如果希臘離開歐元區(qū),對于該地區(qū)的經濟一體化進程而言無疑是一個巨大的倒退。
相關文章